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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关于对《关于印发部分医疗服务项目价格及医保支付政策的通知》的政策解读
11371500MB2871248Y/2024-45396348
2024-04-01 15:27:10
聊城市医疗保障局

关于对《关于印发部分医疗服务项目价格及医保支付政策的通知》的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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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该政策涉及几类医疗服务项目价格?

公立医疗机构提供辅助生殖医疗服务,主要采取“服务项目+专用耗材”分开计价的收费方式,规范整合12项辅助生殖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修订1项现行辅助生殖类服务项目,停用8项医疗服务项目。

2.认定的标准是什么?

参保人员须向聊城市内各二级综合及以上公立定点医疗机构提交相关病历和诊断证明,具体资料如下:(1)经二级及以上定点机构诊断为不孕不育症。(2)在经卫生健康部门批准开展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的定点医疗机构开展辅助生殖治疗。(3)无论夫妻任何一方患病,均需提供结婚证,夫妻双方同时备案。定点医疗机构要根据病历或诊断证明的记录备注患病方。不孕不育门诊辅助生殖技术治疗属于即时审批病种。

3.怎样结算报销?

(1)辅助生殖技术治疗门诊费用报销,系统将参数设置完备后,参保人员可申请备案,备案通过后发生的费用省内联网报销,省外发生的医疗费用回参保地手工报销。2024年4月1日至备案之日期间的合规医疗费用可以纳入报销。

(2)费用报销。能明确该项目是用在女方的按女方报销,该项目是用在男方的按男方报销,如不明确的,按患病一方报销。生殖费用参照门诊慢特病管理的规定,与定点医疗机构结算时按门诊慢特病一块结算;如参保夫妻双方一块治疗,未联网结算,出具一张发票的,按发票对应的参保患者进行报销,超最高支付限额的不予支付;同一张发票如存在已按统筹或刷个人账户进行结算的,不再进行补充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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