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8日下午,山东省政府新闻办举行新闻发布会,邀请省医保局负责同志等介绍医疗保障服务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有关情况,并回答记者提问。
山东省医疗保障局副局长 黄晓军介绍,省医保局会同省发展改革委、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等9个部门,制定了《关于医疗保障服务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从八个方面提出了25条支持政策措施,目前各项政策措施正在全省推进实施。
推动医药产业创新发展
围绕引导医药企业创新研发、消除企业后顾之忧、促进企业创新产品临床应用,提出:推进医药企业创新产品绿色通道首营挂网,加强医药集中采购领域知识产权保护,促进医药企业创新产品加快上市销售;不断完善集中带量采购规则体系,加强集采全流程管理,引导企业走公平竞争、创新发展之路;持续推进医保基金与医药企业直接结算,加快医疗收费电子票据在直接结算工作中的应用,为企业和医疗机构提供便捷服务;建立新技术即时立项机制,设立药学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并逐步纳入医保支付,引导临床合理用药和安全用药。
推动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
主要体现“两个倾斜”:在医保报销范围方面,对符合条件的中药饮片、中药配方颗粒、医疗机构治疗性制剂,以及中医医疗服务项目、中医优势病种,按规定及时纳入医保支付,促进中药和中医技术发展应用。在医保报销比例方面,对疗效显著、群众满意度高的国家和省中医重点专科,可适当提高住院报销比例。对于中医医疗机构牵头组建的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在医保总额预算上适当倾斜,推动优质中医药医疗资源下沉。
推动消费扩容增质
重点推出“三个支持”措施:支持商业医疗保险发展。鼓励将更多创新药纳入定制型商业医疗保险理赔范围,进一步扩大定制型商业医疗保险覆盖面和受益面。持续实施国家谈判药品“双通道”管理。及时将国家谈判药品纳入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零售药店“双通道”保障范围,探索将创新药纳入“双通道”药店销售。促进“互联网+医疗健康”发展。及时将符合条件的互联网医院纳入医保定点,将符合条件的“互联网+护理服务”纳入医保或长期护理保险支付范围,支持开展互联网药品销售,进一步便捷群众就医、购药、结算。
推动营商环境改善创新
着力推进“三个便利化”:医保定点办理便利化。推动医保定点医药机构网签协议,医保定点协议签署逐步从“线下办”转为“网上办”。医保经办服务便利化。推进新生儿出生、员工录用、灵活就业等服务场景“一件事一次办”,医保高频服务事项“全省通办”“跨省通办”,医保关系转移接续等服务事项“免审即享”。“双招双引”人才服务便利化。为“双招双引”人才及其亲属提供医保经办业务、健康管理事项的便捷办理服务。
推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
重点实施“一个守底线、三个全覆盖”。一个守底线,即:落实重特大疾病医疗保险和救助制度,健全防范和化解因病致贫返贫长效机制,坚决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的底线。三个全覆盖,即:跨省住院联网定点医疗机构实现具有住院功能的医疗机构全覆盖,跨省普通门诊联网定点医疗机构实现一级及以上医疗机构全覆盖,跨省门诊慢特病联网定点医疗机构实现县域全覆盖。
推动人口均衡发展
围绕保障“一老一小”,提出:优化生育支持政策,进一步提高城镇职工和城乡居民生育医疗保障水平,逐步将辅助生殖技术项目纳入医保支付范围;扩大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覆盖面,加快推进居民长期护理保险试点,持续做好职工长期护理保险,2023年底全省长期护理保险覆盖40%以上的医保参保人员,2025年实现全省职工和居民全覆盖。
推动医药卫生体制改革
围绕促进医保、医疗、医药协同发展和治理,重点推出“四方面措施”:推进基本医疗保险省级统筹。不断增强医疗保障制度的均衡性和可及性。深化医保支付方式改革。深入推进住院DRG/DIP支付方式改革,开展门诊和长期住院康复付费改革试点,推行同城同病同价,助推分级诊疗。加强医保基金使用常态化监管。开展医保反欺诈大数据应用监管国家试点,实施定点医药机构医保信用评价制度,激发医药机构规范使用医保基金的内生动力。积极推进县域医共体和“中心药房”建设。促进国家基本药物、集采药品供应保障和规范合理使用;促进集采药品进基层,深化基层用药供应保障,更好满足群众看病购药需求。
推动数字化转型
重点落实“一提升、一挖掘、一应用”:提升医保信息平台保障能力。建设省市一体化运维保障体系,推动跨区域、跨层级、跨部门事项高效协同办理。挖掘医保数据应用价值。推进全省医保大数据应用体系建设,挖掘数据应用价值,为医保科学化决策、精细化管理和智能化服务提供数据支撑。深化医保电子凭证应用。2025年全省参保群众激活率达到98%以上,定点医药机构医保电子凭证全流程应用实现全覆盖;积极推广医保可信支付,打造线上线下相融合的数字医保便民服务体系。
下一步,省医保局将与有关部门密切配合,协同推进重点任务落地落实,加强政策实施效果评估,不断完善政策措施,努力为全省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先行区建设贡献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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