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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关于做好2022年度大病保险筹资工作的通知》的政策解读
时间:2022-05-07 17:25: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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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政策背景和决策依据

山东省医疗保障局、财政厅、税务局印发《关于做好2021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工作的通知》(鲁医保发〔2021〕42号),部署2021年城乡居民医保工作。为做好2022年大病保险资金拨付工作,市医保局联合市财政局下发了《关于做好2022年度大病保险筹资工作的通知》(聊医保发【2022】30号)

二、出台目的

做好2022年大病保险资金拨付工作,确保大病保险工作顺利开展,确保参保群众待遇落实到位

三、主要内容

市医疗保障局按2021年6月底参保人数,集中将全市2022年大病保险资金的80%拨付到承包商业保险机构。居民大病保险暂按90元/人标准,职工大病保险暂按20元/人标准,如省医保局、财政厅对2022年大病保险筹资提出新的要求,按照省医保局、省财政厅要求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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