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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慢特病跨省异地就医告知书
时间:2024-10-09 10:1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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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参保人员:

您好。为确保您能享受到“零跑腿、免垫资”的门诊慢特病跨省异地就医服务体验,请按如下事项办理相关业务:

一、异地就医备案

(一)办理备案方式

1.现场办理:通过各县(市区)医保经办服务大厅及医保工作站现场办理。

2.电话办理:可拨打各县(市区)医保经办机构电话办理。

3.网上办理和移动端办理:通过聊城市医疗保障局网上办事大厅(http://ylbzj.liaocheng.gov.cn)、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爱山东APP、鲁医保小程序、聊城医保小程序(在支付宝、微信中搜索)自助备案。

备注:参保人异地住院、普通门诊和门诊慢特病,通用一条异地就医备案信息,无需分别备案。

(二)备案材料

1.“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实行承诺备案制(个人承诺异地居住、生活、工作6个月以上)。

2.“临时外出就医人员”无需备案材料。

(三)备案变更或终止

1.办理“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备案的,未在备案地发生医疗费用,可随时变更或取消备案;在备案地发生医疗费用,备案满6个月的,可以取消或变更,备案不满6个月的,不得取消或变更。

2.办理“临时外出就医人员”备案的,可根据自身实际情况随时变更或取消备案。

参保人员可通过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也可到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现场办理,“临时外出就医人员”还支持拨打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电话办理。

(四)聊城市医保经办机构咨询电话及地址

市直:聊城市振兴西路166号市人社局一楼大厅社保医保联合业务窗口(服务电话:0635-2189313);聊城市昌润路153号政务服务大厅2楼医保窗口(服务电话:0635-8907371);

开发区:聊城市东昌东路国际会展中心二楼医保业务区(服务电话:0635-8512063);

高新区:聊城市中华路99号聊城人力资源产业园一楼医保业务区11-12号窗口(服务电话:0635-8507382);

东昌府区:聊城市东昌府区柳园南路91号东昌府区政务服务中心一楼医保窗口(服务电话:0635-2990067);

莘县:聊城市莘县政府街东首行政服务大厅二楼(服务电话:0635-7020717,7020718);

冠县:聊城市冠县武训大道与北环路交叉口南100米路东科创三号楼二楼医保窗口(服务电话:0635-5237006);

茌平区:聊城市茌平区新政西路491号医保服务大厅2、3、4号窗口(服务电话:0635-4268611、0635-4268612);

阳谷:聊城市阳谷县谷山北路181号阳谷县政务服务中心(0635-6026351、0635-6026352);

度假区:聊城市度假区南外环路与聊阳路交叉口向西600米路北,度假区邻里中心A座一楼(服务电话:0635-7100792);

东阿:聊城市东阿县北环路幸福港湾C座政务服务中心1楼东侧医保服务窗口(服务电话:0635-3275043、0635-6029600);

高唐:聊城市高唐县政通路207号劳动大厦二楼医保大厅2号窗口(服务电话:0635-6066030);

临清:临清市济津街999号政务服务中心一楼医保23-25号窗口(服务电话:0635-7121705)。

二、异地就医结算

(一)就医流程

1.跨省门诊慢特病联网直接结算定点医疗机构名单可通过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或网站查询。

2.参保人按规定办理了跨省异地就医备案手续,可持社保卡或医保电子凭证在备案就医地已开通跨省门诊慢特病联网直接结算的定点医疗机构就诊并联网结算。

3.注:省内“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参照上述就医流程,省内“临时外出就医人员”无需办理。

(二)跨省直接结算待遇(报销标准及封顶线)

1.异地就医政策

“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办理备案后在长期居住地就医,一次备案长期有效,享受与参保地就医相同的医保报销比例;在备案的长期居住地以外就医(含回参保地且未提供相关材料的),按临时外出就医政策执行。  

“临时外出就医人员”发生的符合政策规定的医疗费用,个人首先负担10%,再按照本地三级定点医疗机构待遇政策执行。

2.参保人员待遇

门诊慢特病保障范围是参保人在定点医药机构发生的核定慢特病种的检查、治疗和药品费用。用药要以疾病诊断或治疗为目的,治疗与病情相符,符合药品适应症及医保限定支付范围。

门诊慢特病患者异地就医首先自付10%,再按照在职职工85%、退休职工90%,居民65%报销。

三、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双向享受待遇

办理异地长期居住备案后,在备案有效期内,提交备案就医地身份证、户籍证明、居住证或单位异地工作证明等材料,经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审核通过后,经办机构在医保经办系统内维护补充信息,在备案地和参保地聊城就医均可享受正常医保报销待遇。

未提供上述有关证明材料的,单纯采用个人承诺方式备案的,回聊城就医按“临时外出就医人员”医保待遇政策执行,发生的符合政策规定的医疗费用,个人首先负担10%,再按照本地三级定点医疗机构待遇政策执行。

未满6个月且未发生费用的或备案超过6个月可终止长期备案执行参保地医保待遇政策。

四、申请手工报销

返回参保地手工报销需要跑腿垫资,适用于在异地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合规的医疗费用,因特殊原因未能实现联网直接结算,可持相关材料,按参保地规定,回参保地进行手工报销。

(一)报销时限

10个工作日。

(二)报销方式

医疗费用手工报销可以通过“掌办”“网办”的方式线上申报,也可以到医疗保险经办窗口现场办理。

1.线上办理:

网上办理:登陆聊城市医疗保障局-点击办事服务-进入网上服务办事大厅(http://ylbzj.liaocheng.gov.cn/);

登陆聊城市政务服务网-点击办事服务-进入部门分类-选择市医保局(http://lczwfw.sd.gov.cn/)。

移动端办理:通过“鲁医保”聊城分厅、“聊城医保”微信小程序进行办理。

2.线下办理:

聊城市参保人可在聊城就近选择医保服务窗口提交医疗费用手工报销材料(意外伤害情形的除外),不受参保地或注册地限制。

(三)报销材料

医院收费有效票据,费用清单(1.门诊慢特病使用药品的需提供处方;2.意外伤害就医的应提供交警事故认定书、法院判决书、调解协议书等公检法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一份,无法提供的应填写个人承诺书;3.急诊需提供急诊诊断材料)。

(四)报销标准

按照我市的转外就医医保政策及现行医保目录进行报销。

(五)报销咨询电话及地址

市直:聊城市昌润路153号政务服务大厅2楼医保窗口(服务电话:0635-8907371);

开发区:聊城市东昌东路国际会展中心二楼医保业务区(服务电话:0635-8512063);

高新区:聊城市中华路99号聊城人力资源产业园一楼医保业务区11-12号窗口(服务电话:0635-8507382);

东昌府区:聊城市东昌府区柳园南路91号东昌府区政务服务中心一楼医保窗口(服务电话:0635-2990067);

莘县:聊城市莘县政府街东首行政服务大厅二楼(服务电话:0635-7020717,7020718);

冠县:聊城市冠县武训大道与北环路交叉口南100米路东科创三号楼二楼医保窗口(服务电话:0635-5237006);

茌平区:聊城市茌平区新政西路491号医保服务大厅2、3、4号窗口(服务电话:0635-4268611、0635-4268612);

阳谷:聊城市阳谷县谷山北路181号阳谷县政务服务中心(0635-6026351、0635-6026352);

度假区:聊城市度假区南外环路与聊阳路交叉口向西600米路北,度假区邻里中心A座一楼(服务电话:0635-7100792);

东阿:聊城市东阿县北环路幸福港湾C座政务服务中心1楼东侧医保服务窗口(服务电话:0635-3275043、0635-6029600);

高唐:聊城市高唐县政通路207号劳动大厦二楼医保大厅2号窗口(服务电话:0635-6066030);

临清:临清市济津街999号政务服务中心一楼医保23号窗口(服务电话:0635-7121780)。

五、温馨提示

什么情况下医疗费不予报销:

1.在非定点医疗机构就医的医疗费用不予报销;

2.住院治疗期间发生的门慢费用不予报销;

3.违反国家、省医保规定所发生的门慢费用不予报销。

本告知书由聊城市医疗保障局负责解释。

 

聊城市医疗保障局

                                        2024年7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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