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门诊慢特病的病种有多少?
答:门诊慢特病是指需要长期进行门诊治疗、发生医疗费数额较大、纳入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支付范围的慢性或重症疾病。目前,职工门诊慢特病病种79种,居民门诊慢特病病种75种。其中包括18种国家谈判药品门诊药品单独支付病种。
2、 参保人如何申办门诊慢特病待遇认定?
答:有以下两个方式:
线下: 聊城市内各二级综合及以上公立定点医疗机构、医保经办机构、基层服务站点等现场窗口。
线上:“聊城医保”小程序、聊城市医疗保障局网上办事大厅、山东省政务服务网
3、门诊慢特病申办材料有哪些?
参保人需要准备与申请病种有关的近三年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住院病历复印件;无住院病历的,需提供二级综合及以上医疗机构、三级专科医疗机构近一年连续治疗的门诊就诊病历原件或电子病历打印件及相关检查检验报告等。以上材料参保患者可根据自身病情提供一种或多种材料。
4、提交申办材料后,何时可以办理完毕,何时享受待遇?
答:恶性肿瘤、白血病、肾功能衰竭透析治疗、器官移植抗排异治疗、血友病、动脉血管支架植入等术后抗凝治疗、苯丙酮尿症、0-17周岁儿童残疾和孤独症、重性精神疾病这9个病种,即时办理资格确认、备案,享受待遇;其它病种随时申报,20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成,自资格确认通过之日起开始享受门诊慢特病待遇。
5、门诊慢特病的保障范围有哪些? 报销比例是多少?
答:门诊慢特病保障范围是参保人在定点医药机构发生的核定慢特病种的检查、治疗和药品费用。用药要以疾病诊断或治疗为目的,治疗与病情相符,符合药品适应症及医保限定支付范围。原则上一种疾病使用3种药品、两种疾病使用4种药品、三种及以上疾病使用5种药。一般情况下,开具药品用量不超过一个月。参保人因出差、探亲等临时外出,门诊处方量可延长至三个月。
报销比例:在职职工基金支付比例85%,退休职工支付比例90%,居民支付比例为65%,特殊病种支付比例适当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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