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保险机构:
为推进聊城市定制型商业医疗保险持续、稳定、高效运营,本着广覆盖、强衔接、市场化、可持续的原则,根据山东省13部门《关于进一步支持和规范定制型商业医疗保险发展的通知》(鲁医保发〔2024〕21号)和《聊城市医疗保障局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聊城监管分局 国家税务总局聊城市税务局 关于进一步支持和规范定制型商业医疗保险发展的通知》(聊医保发〔2024〕28 号)等文件,现公开遴选保险公司承办我市2026年定制型商业医疗保险项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遴选原则及资质要求
按照自愿参与、择优选择的原则,遴选具备商业健康保险经营资质,经营管理合规,具有较强的健康险研发、销售、服务能力,市场覆盖及认可度较高,有健康保险承办经验的保险公司承办我市定制型商业医疗保险“聊惠保”。被选用保险公司负责开展“聊惠保”的产品销售、理赔、服务等工作。参与遴选的商业保险机构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在中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商业健康保险业务经营资格聊城市级分支机构;
(二)在聊城市所辖县市区有一定数量的基层营业机构(网点),具有在农村开展参保筹资的专业人员力量;
(三)2024年末偿付能力充足率不低于150%;
(四)依法合规经营,近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未被信用中国、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五)在我市经营健康保险业务连续两年以上,具有成熟完善的健康保险经营管理经验和技术。
二、承办机构遴选方式
遴选采取评审方式开展。根据上述遴选条件和遴选评分标准,综合权衡公司实力、保险产品销售能力、服务能力等因素选定,并确定一家机构作为牵头公司,负责产品研发、宣传发动等工作的组织协调。
三、遴选流程
(一)提交材料
提交项目报名表时间为2025年10月29日9:00至2025年10月29日12:00,电子版发送至指定电子邮箱:liaohuibao2025@163.com。
提交遴选材料时间为2025年10月31日14:00至2025年10月31日17:00,逾期提供遴选材料的视为无效。符合遴选基本条件的保险公司应递交的材料清单详见附件3“提供资料清单”内容,需要制作书面材料和电子材料。其中,书面材料须装订成册,一式贰份,可在截止日期前,送至聊城市医疗保障局(东昌西路140号);电子材料须制作目录并以PDF格式发送至指定电子邮箱:liaohuibao2025@163.com。有意愿承担主承保责任的公司,需另提交申请,同时提交承办方案等。
(二)组织评审
项目组组织有关人员开展评审工作,根据评审结果,按照得分,从优选定保险公司,得分相同的,按《聊城市定制型商业医疗保险项目保险承办公司遴选评分标准》中序号1的评分项的评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若序号1的得分亦相同,则再按下一序号(序号2、序号3....)评分项的评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依此类推。并根据得分情况及承办方案等择优选定主承保公司。
(三)名单公示
入围的保险公司将向市级医保、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聊城监管分局等相关政府指导部门报告审核同意后,在有关网站、微信公众号或以适当方式予以公示。
入围的保险公司应按照聊城市定制型商业医疗保险项目推动工作安排,完成相应的保险监管报备工作,未能按时完成的,则视为自动放弃承办资格。
本公告由聊城市定制型商业医疗保险项目组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0635-2189910
附件:
2、参与聊城市定制型商业医疗保险项目承诺书
4、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书格式
5、参与遴选单位总公司2024年末综合偿付能力状况
7、承保意愿申请
8、主承保承办方案
聊城市定制型商业医疗保险项目组
2025年10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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