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医保局、财政局,各市属开发区社保中心,开发区财政金融部、高新区财政管理部、度假区财政局:
为做好我市居民大病保险和职工大额医疗费用补助筹资工作,根据《关于做好全省2024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有关工作的通知》(鲁医保发〔2024〕33号)、《关于印发<关于规范统一全省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待遇保障政策的实施方案>的通知》(鲁医保发〔2023〕45号)要求,现就做好2025年度居民大病保险和职工大额医疗费用补助资金筹资工作通知如下:
2025年居民大病保险筹资标准为90元/人,以各县(市、区)内2024年6月底参保人数为准进行筹资,市医保局按2024年6月底参保人数,将全市2025年居民大病保险资金的80%拨付到承办商业保险机构。
2025年职工大额医疗费用补助筹资标准为200元/人,以各县(市、区)内2024年12月底参保人数为准进行筹资,市医保局按2024年12月底参保人数,将全市2025年职工大额医疗费用补助资金的80%拨付到承办商业保险机构。
各县(市、区)医保局、财政局要高度重视,密切配合,要组织商保机构做好居民大病保险和职工大额医疗费用补助承办工作,确保顺利开展,确保参保群众待遇落实到位。如省医保局、省财政厅对2025年居民大病保险和职工大额医疗费用补助筹资提出新的要求,按照新要求执行。
聊城市医保局
聊城市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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