聊城市医疗保障局 关于公布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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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医疗保障局、市属开发区政工部:
为了维护法制统一,推进法治医保建设,落实市县法治政府建设示范指标体系相关部署,按照聊城市司法局《关于进一步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评估及清理结果公布工作的通知》(聊司字〔2020〕30号)和《关于组织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评估清理工作的通知》(聊司办发〔2020〕5号)等规定,我局对现行有效的部分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现将废止的文件目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本通知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附件:聊城市医疗保障局决定废止的文件目录
附件:聊城市医疗保障局决定废止的文件目录
序号 | 文件名称 | 文 号 | 发文机关 | 公布日期 |
1 | 关于印发《聊城市医疗机构服务价格(中医及民族医诊疗类)》的通知 | 聊价费字[2012]92号 | 聊城市物价局 | 2013年2月1日 |
2 | 关于印发《聊城市医疗机构医疗服务价格(综合、医技、临床诊疗类)》的通知 | 聊价费字[2013]10号 | 聊城市物价局 | 2013年4月1日 |
3 | 关于调整部分医疗服务价格有关事项的通知 | 聊价费字[2016]47号 | 聊城市物价局 | 2016年6月30 日 |
4 | 关于聊城市公立医疗机构按病种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 | 聊价费字[2018]30号 | 聊城市物价局 | 2018年4月2日 |
5 | 关于调整儿科医疗服务价格的通知 | 聊价费字[2018]101号 | 聊城市物价局 | 2018年11月1日 |
6 | 关于取消医用耗材加成调整部分医疗服务价格有关问题的通知 | 聊医保发[2019]75号 | 聊城市医疗保障局 | 2019年12月10 日 |
7 | 关于调整部分医疗服务价格有关事项的通知 | 聊医保发[2019]82号 | 聊城市医疗保障局 | 2020年2月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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