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市政协第十四届三次会议第143064号提案(关于提升全市城乡医疗服务能力的建议)的答复
建议人 李娟 建议时间 2024-03-12
建议内容

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二十大报告中提出“推进健康中国建设”新发展理念,山东省全面落实“健康强省”并出台“十四五”医疗卫生体系规划及目标。

一、现状问题

城乡医疗为县级医院、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三级服务模式,目前我市基层医疗机构存在医疗专业人员数量、规模设施配备良莠不齐,门诊和出院人次差距较大带来收入发展不均衡,全科医生和中医人才匮乏,中医科(馆)建设水平差距较大,村级卫生室覆盖未达“15分钟健康服务圈”目标,我市有些县(市)卫健部门下属公立医院收支(除财政资金外)尚未实行全面预算管理等问题。

二、意见建议

(一)提升人才服务能力。吸引人才。除招录青年学子外,打破年龄门槛,不唯考试录用,有效盘活当地优秀人才,比如聘用有名村医来乡镇医院定期坐诊等。培养人才。大力培养全科、中医科医生,增量提质。采取上级带下级医院、骨干名医带青年医生,临床跟学、进修或订单等方式培养学科带头人。使用人才。探索“县聘乡用”“乡聘村用”,激励名医下沉到基层一线;“乡聘村用”解决村卫生室覆盖服务圈问题并与社会从医人员形成竞争机制。留住人才。保障工资、社保待遇,建立激励机制,保障晋升调动通道畅通。

(二)提升技术服务能力。首先,数字赋能,实行医联体共享共治,建立远程医疗服务体系,推进基层医疗机构远程会诊室建设,推动上级医院远程服务向乡镇延伸,逐步向标准化村卫生室延伸;建立完善的向上级医院转诊绿色通道,建立人民健康至上理念,转诊由医院体系内主动对接完成;数据跑路建立病患诊疗信息共享机制,减少重复检查,快捷查询病史,增强诊断能力;鼓励乡镇医院多措并举推进标准化中心村卫生室建设,具备中西医诊疗和医保定点标准,逐步推行医保联网定点门诊报销,降低门诊报销起点额度和医保刷卡消费门槛,整合聘用有名村医和乡镇医院下派医生,服务“最后一公里”。其次,抢抓机遇,传承创新发展中医药。以落实国务院中医药振兴发展重大工程实施方案为抓手,以创新型医院,比如冠县辛集卫生院为典型,推进乡镇医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中医康复科、中医馆建设全覆盖,引入社会力量促进医养结合养老服务,提倡防病治未病。

(三)提升预算管理能力。提高政府履职效能,落实政府过“紧日子”,深化公立医院管理体制改革,将医疗所有收支全部纳入部门预算管理,落实“全口径”预算管理,实施预算绩效管理,扬优势补短板,为整合医疗资源提供保障,为全面建设“健康聊城”贡献力量。


答复时间 2024-08-06
办理类型 已解决
办理情况

市医保局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持续推动医保各项改革稳步进行,建立健全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在保障和改善民生方面取得显著成效。

一、我市现行的门诊报销待遇

为有效减轻参保患者门诊费用负担,我市进一步提高参保患者的门诊报销待遇。职工门诊统筹方面,一是降低年度起付标准,一、二、三级医院年度起付标准分别降低为200元、400元、600元。二是提高报销比例,在职职工一、二、三级医院的报销比例由之前的70%、60%、50%提高到80%、70%、60%,退休职工分别提高5%。三是提高年度支付限额,由之前的每人每年2000元提高至在职职工4500元,退休职工5500元。居民普通门诊方面,在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门诊费用,不设起付标准,报销比例50%,一个保险年度内最高支付限额由120元提高到200元。居民两病方面,自2019年实施“两病”门诊用药保障机制以来,先后3次调整“两病”门诊待遇水平,将“两病”门诊用药定点医疗机构门诊发生的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范围内降血压、降血糖药品费用的支付比例由最初的50%提高到当前的70%,年度最高支付限额由500元提高到600元,切实减轻居民门诊就医负担。

二、下一步计划

1、适时提高门诊报销待遇。医保基金遵循“以收定支、收支平衡”的基本原则,随着人民对医疗健康需求的增长,人口老龄化的加剧,我市居民医保基金已出现“紧平衡”的状态,下一步,我们将根据我市医保基金运行情况,适时调整门诊报销待遇。

2、推行医保联网定点门诊报销。为发挥医保在“三医”协同发展和治理中的基础性作用,加大医保支持基层医疗机构力度。市医保局按照“创造条件、优化流程、加强调度、应纳尽纳”的原则,积极配合各有关部门,加快推进将符合条件的一体化村卫生室纳入医保定点管理,确保医保服务“村村通”,方便群众就近就医,全面实现医疗保障服务的“最后一公里”。

随着我市经济水平的不断发展,社会的不断进步和医疗卫生投入的不断提高,人民群众将会享受到更加优质、高效的医疗服务。感谢您对医疗保障事业的关心与支持。


主办单位 聊城市医疗保障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