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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执法主体
聊城市医疗保障局
二、执法职责、权限
开展医疗保障基金检查,依法查处医疗保障领域违法违规行为。
三、执法依据
《社会保险法》《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
四、执法程序
行政处罚:受理-立案-调查-作出处理决定-送达文书-处罚决定公开。
行政强制:实施申请-审批-告知-作出处理决定-执行。
行政检查:制定监督检查工作计划-下发检查通知-组织实施检查-汇总检查结果。
五、监督途径
行政复议受理机构为:聊城市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
办公地址:聊城市东昌府区昌润南路8号
联系电话:0635-8288943
办公时间:早8:30-12:00;下午为:2:30-6:00。
邮政编码:252000
行政诉讼受理机构为:聊城市东昌府区人民法院
办公地址:山东省聊城市东昌府区松桂路
联系电话:0635-8434838
办公时间:早8:30-12:00;下午为:2:30-6:00。
邮政编码:25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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