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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市医保局党组书记、局长对《关于公布免疫三氧血回输治疗等价格项目规范治理的通知》的政策解读
11371500MB2871248Y/2024-45585322
2024-12-25 14:51:42
聊城市医疗保障局

市医保局党组书记、局长对《关于公布免疫三氧血回输治疗等价格项目规范治理的通知》的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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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该通知文件出台的背景和依据是什么?

为减轻人民群众看病就医负担,及时衔接省局价格政策,根据山东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开展免疫三氧血回输治疗等价格项目规范治理的通知》(鲁医保发〔2024〕52号)要求,结合实际,开展免疫三氧血回输治疗等价格项目规范治理。

二、治理具体范围是什么?

根据省要求,修订聊城市“血液光量子自体血回输治疗”项目,废止“光量子自体血加输(紫外线照射)及免疫三氧血回输治疗”、“臭氧大自血治疗”项目。

三、工作要求是什么?

一是附件所列相关项目价格为治理后聊城市公立医疗机构执行的最高价格。

二是各公立医疗机构应在服务场所显著位置做好价格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三是密切关注治理后项目服务量和总费用的变化情况,防范同类可替代项目服务量激增,防止设备耗材迭代后以申报新增项目等形式变相回潮。

四、执行的具体时间是哪一天?

2025年1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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