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医保局党组书记、局长对《关于进一步降低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和抗原检测价格的通知》的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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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6月,聊城市医保局公开印发了《关于进一步降低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和抗原检测价格的通知》。为认真抓好贯彻落实上级文件精神,使社会公众更加清楚、明确了解和掌握文件的内容,市医保局党组书记、局长对郑娟根据我局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和我市关于政策性文件公开解读的有关规定,针对该文件的主要内容与群众关注关切进行解读。
为更好落实《关于进一步降低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和抗原检测价格的通知》各项规定,确保政策精准执行,落实到位,进一步加强领导干部解读力度,市医保局党组书记、局长郑娟同志对该文件进行全面解读:
一、这次政策调整的实施主体有哪些?
公立医疗机构和县级以上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开展的新冠病毒核酸检测价格。
二、调整后的具体价格是多少?
单人单检最高价格调整至15元/次(含试剂等耗材)。按照卫生健康部门技术规范进行的新冠病毒核酸混合检测,不区分样本数量,最高价格调整至3元/人次(含试剂等耗材)。医保支付标准相应调整。
三、收费的方式和相关规定是什么?
采取技耗分离方式收费,其中,新冠病毒抗原检测服务项目最高指导价格调整至2元/人次,新冠病毒抗原检测试剂(含采样器具)按照实际采购价零差率销售。“价格项目+检测试剂(含采样器具)”单次检测总价格最高不超过6元。
四、工作要求是什么?
要加强对辖区内公立医疗机构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和抗原检测价格执行情况的监督管理。执行过程中遇有重大问题,及时报市医疗保障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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