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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音频解读:《聊城市医疗保障局关于提高居民医保住院待遇保障水平的通知》
11371500MB2871248Y/2023-45335774
2023-11-07 11:48:10
聊城市医疗保障局

音频解读:《聊城市医疗保障局关于提高居民医保住院待遇保障水平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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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健康中国行动战略,不断巩固提高居民医保政策范围内住院待遇水平,根据《关于做好全省2023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工作的通知》(鲁医保发〔2023〕36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现就调整居民医保住院待遇保障水平通知如下。

一、提高居民医保二级医院住院报销水平

自2023年11月10日起,参保居民在二级定点医疗机构政策范围内住院起付线以上的报销比例由70%提高到75%。

二、提高居民医保年度支付限额

自2024年1月1日起,居民医保年度支付限额由12万元提高到1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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