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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对《关于进一步降低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和抗原检测价格的通知》的解读
11371500MB2871248Y/2022-4413025
2022-06-26 14:56:13
市医保局

对《关于进一步降低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和抗原检测价格的通知》的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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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此次政策调整的实施主体是什么?

  公立医疗机构和县级以上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开展的新冠病毒核酸检测价格。

  二、调整后的价格是多少?

  单人单检最高价格调整至15元/次(含试剂等耗材)。按照卫生健康部门技术规范进行的新冠病毒核酸混合检测,不区分样本数量,最高价格调整至3元/人次(含试剂等耗材)。医保支付标准相应调整。

  三、降价后的收费方式及具体规定是什么?

  采取技耗分离方式收费,其中,新冠病毒抗原检测服务项目最高指导价格调整至2元/人次,新冠病毒抗原检测试剂(含采样器具)按照实际采购价零差率销售。“价格项目+检测试剂(含采样器具)”单次检测总价格最高不超过6元。

  四、相关工作要求是什么?

  要加强对辖区内公立医疗机构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和抗原检测价格执行情况的监督管理。执行过程中遇有重大问题,及时报市医疗保障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解读机构:聊城市医疗保障局

  解读联系人:邢少华

  联系电话:21869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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